1、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,保证质量,宁缺毋滥。
2、复试由主管副院长负责,各系系主任牵头,组成五人以上复试小组。小组设秘书一名,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。
3、实行差额复试。
4、复试时间及地点:
专业 |
时间 |
地点 |
高等教育学 |
2010年3月19日下午13:30 |
教育学院314 |
教育经济与管理 |
2010年3月19日下午13:30 |
教育学院324 |
5、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英语,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的听说能力(包括专业英语水平)等。
6、复试形式为口试。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。
7、复试采取百分制,60分为及格,由(专家)复试小组给出复试成绩。
8、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
9、研究生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。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是:
总成绩=50%*初试总成绩/5+50%*复试成绩+英语听力成绩*10%。
10、对于复试不及格的考生,不予录取。
11、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将在网上公布。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,教育学院将及时通知本人,并协助向外校调剂!
北京大学教育学院
2010年3月9日
高等教育学专业复试安排:
胡丽莎 |
13:30—13:50 |
马崟 |
13:50—14:10 |
吴霞 |
14:10--14:30 |
许玉洁 |
14:30--14:50 |
张君 |
14:50--15:10 |
周黎旭 |
15:10—15:30 |
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复试安排:
陈倩 |
13:30—13:50 |
侯菲 |
13:50—14:10 |
袁堂钢 |
14:10--14:30 |
曾林云 |
14:30--14:50 |
赵栩 |
14:50--15:10 |